2014年10月 (第240期)
一、資訊類系統產品(ITE)申請北美UL/cUL認證對於拇指螺絲(knurled thumb screw)(如下Fig. 1, Fig. 2)組裝外殼的要求說明。
使用拇指螺絲(knurled thumb screw)組裝外殼有以下幾個可行的評估方向
1. 拇指螺絲因為不需要工具(tool)就可以取下,理論上用拇指螺絲組裝的外殼之內的零件也應該定義為一般使用者可以接觸的區域(Operator Access Area),並符合以下要求。
- 內部溫度不得超過70 degree C Note 1
- 內部不能有危險能量
- 沒有銳利會割傷人的元件(包含Fan有無Fan guard)
Note 1 如果內部超過70 degree C,要評估斷電後多久溫度小於70 degree C,
手冊內必須加上這個使用說明,或符合UL60950-1 章節4.5其他要求。
2. 引用UL PAG 1.2.7-1 Use of knurled thumbscrews內對於拇指螺絲(knurled thumb screw)使用說明,在手冊內加註以下警語,將拇指螺絲(knurled thumb screw)當一般螺絲。
The ITE is not intended to be installed and used in a home, school or public area accessible to the general population; and safety instructions state that thumbscrews should be tightened with a tool after both initial installation and subsequent access to the panel.
內文有提到home, school or public, 並非該產品不能使用於這三個區域,主要的要求是不能讓一般大眾可以接觸並安裝(accessible to the general population)
二、中國大陸強制認證(CCC)2014年版信息技术设备认证实施规则(CNCA-C09-01:2014)說明:
適用於申請CCC與CQC的信息技术设备认证实施规则(CNCA-C09-01:2014)新版規則已經於2014年9月1日起公佈並正式實施,以下3個方向是主要差異說明:
1. 新規則認證單元劃分(案件拆分的原則):
新版規則需按照產品類別、型式、規格、工作原理與安全結構等不同來區分申請:
以音視頻類(Audio/Video)來說,屏(Panel)尺寸有兩種,則應分別申請不同證書。
2. 新規則獲證後的廠檢頻率與內容:
類別區分說明:
以上A, B, C,D類別依照:
(1) 近兩年初始、監督工廠檢查未發現嚴重不符合。
(2) 監督檢測未發現不合格;國抽、省抽、CCC專項抽查等各類抽查結果均合格。
(3) 兩年內未發現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產品品質事件。
3. 零件管制規則:
安全清單沒有太大變化,只是統一和明確了相關的要求。(統一了風扇的要求、明確了牆壁或天花板按照用掛架的要求、隔離變壓器的標準等內容)
EMC清單變化較大,不再對EMC清單關鍵件進行A, B等級分級,減少了許多的EMC關鍵件,僅保留對產品EMC有重要影響的元器件。
三、進口巴西資訊類產品申請Brazil BR mark and INMTRO mark認證簡介
製造商的產品如欲銷售給巴西政府單位,或參加相關政府機構相關標案,需申請INMTRO mark認證,該產品未具有INMTRO mark認證,則不被允許參加任何的政府標案。(詳見下表)
對於資訊類產品而言,只要該產品符合IEC 60950的相關要求,即可申請INMTRO mark認證來滿足巴西政府標案的要求。
相較於巴西政府標案的要求,一般商業上只要申請Brazil BR mark即可。
巴西政府目前對資訊類產品的相關規定,並沒有強制性的要求製造商一定要申請Brazil BR mark認證,即可直接進口至巴西,並在當地進行販賣。
四、新加坡安全認證(PSB)部份標準版本更新
自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新加坡當地代理商若要販售資訊類產品,如電源供應器 (如下Fig. 3)和家用電腦系統等,需提供IEC 60950-1:2005的CB報告。
另外如家電類產品,如:掃地機器人(如下Fig. 4)則需要IEC 60335-2-2:2009的CB 報告,才可以更新產品註冊,否則無法進行更新。
五、美國加州能源法(CEC)電池充電系統(battery charge system, BCS)要求說明
2012年美國加州能源協會(CEC)通過了電池充電系統(battery charge system, BCS)的最低能效法規(MEPS),已從2013年2月開始分階段實施,在目前階段,除了小型非消費類電池充電系統外,含有電池充電迴路系統的產品的其餘電池充電系統包含消費類、工業用等,已全面要求須進行CEC BSC的能效評估通過,才能進口至加州進行販賣,而小型非消費類電池充電系統,如:急救人員用對講機、條碼閱讀器,預計在2017年1月也會開始跟進,但是需FDA審批之的醫療器械用充電器不再此範疇內。
CEC根據電池的額定輸入功率將電池分為大、小兩類,輸入功率小於2000W為小電池充電系統(Small Battery Charge System, SBCS),功率大於2000W 則為大電池充電系統(Large Battery Charge System, LBCS),敝司具CEC SBCS測試實驗室資格,可直接進行測試與認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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