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 (第186期)
一、LED 路燈使用玻璃之美國UL1598安全要求
若產品因結構關係使用到玻璃,則依據 UL1598 third edition 要求必須面積的大小符合Table 5.16.2.1之最小厚度要求
二、內建 Build-in 電池申請UL之規定,自2010年3月份起,不能單獨申請UL60950-1,一定要申請UL2054 或UL2054+UL60950-1
電池經常使用在強調輕薄的資訊類產品上,加上電池具危險性,因此電池往往為資訊產品的重要零件,也是安規的評估重點。
1. 過去不可替換內建電池,可以與最後使用的資訊類產品一樣,申請UL60950-1 標準,並且在最後使用的資訊類產品申請UL認證時,當成合格品,不另外加費用評估。
2. 自2010年3月份起,不可替換之內建電池 (non-user-replaceable),不可在採用以上的申請策略,可行的方式如下:
- 電池單獨申請UL2054認可。
- 電池單獨申請UL2054 + UL60950-1認可。
- 電池不單獨申請,在系統申請時加收電池評估費用,隨系統申請,但電池不可貼上安規合格之標誌。